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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蘇省公務員考試報名十大注意事項
來源:泰州人才網 日期:2012-02-08 瀏覽 下載WORD

  隨著《江蘇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發(fā)布,2012年江蘇省公務員考務工作已經緊鑼密鼓的展開,本次考試筆試時間設在3月11日,報名時間為2012年2月7日~13日。根據以往的經驗,中公教育專家發(fā)現很多考生在報名時對一些問題還不是很清楚,從而導致自己在報名時十分糾結影響了報名的質量。因為,中公教育專家在此為考生總結一些在報名中常見的、重要的問題,供考生參考:

  一、關鍵時間

  2012年江蘇省公務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可選擇在省內考區(qū)參加筆試。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2年2月7日09:00~2月13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2年2月7日09:00~2月14日16:00;

  繳費時間:2012年2月7日09:00~2月15日16:00。

  二、查看資格審查結果及繳費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完成繳費,方視為通過該職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三、照片要求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四、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2年3月6日~10日。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當地公務員考試機構聯(lián)系解決。

  五、選擇職位

  報考人員在全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六、開考比例

  今年江蘇省公務員考試開考比例均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職位,補報名時間:2月17日9:00~16:00。

  七、考試費減免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于2012年3月12日~13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筆試所在地考試機構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八、ABC三類的區(qū)別

  A類職位主要包括:國家機關和相關機構中,從事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劃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劃實施的指導、監(jiān)督檢查工作,以及從事機關內部綜合性管理工作的職位。

  B類職位主要包括:國家機關和相關機構中,從事機關內的專業(yè)技術工作,對機關的業(yè)務工作提供專業(yè)技術支持的職位;直接將各項具體規(guī)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執(zhí)法職位。

  C類職位是江蘇省錄用考試中劃分的專門針對鄉(xiāng)鎮(zhèn)一級的職位。

  A類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A卷、《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A卷和《申論》 三科;

  B類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B卷和《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B卷 兩科;

  C類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C卷和《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C卷 兩科。

  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職位,加試法律專業(yè)科目。

  九、關于學歷問題

  報考當年公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及電大中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普通班,下同)應屆畢業(yè)生須于報考當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取得畢業(yè)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方可報名。 

  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職位(不含法警、法醫(yī)、聘任制書記員職位)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含普通高校學歷,以及通過電大、函授、夜大、自學考試等方式取得的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

  雙??茖W歷按??茖W歷報考;雙本科學歷按本科學歷報考。高學歷人員可報考相對低學歷要求的職位,但須符合該職位所需學歷對應的專業(yè)要求。

  報考當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十、關于基層工作經歷

  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yè)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均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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